4月25日, 今日住建部在防范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
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
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利息等。
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住建部指出,房地产非法集资存三大特点,将配合开展金风险专项整治等活动,严厉打击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违法违规行为。
高度重视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一直要求地方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将非法集资问题作为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近年来在房地产行业出现的非法集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住建部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二、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隐患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蕴藏着风险,一是一些开发企业采取滚动借款方式,资金期限与项目周期不匹配,资金链脆弱,一旦项目运作出问题,将导致资金链断裂;二是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欺骗、诈骗的方式,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下,以房地产项目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有的甚至携款逃匿;三是此类项目往往涉及社会集资、定期返租,容易发生收益不确定和达不到承诺的收益等情况,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维护购买者权益。
三、我部采取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指导下,我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行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为有效制止“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恶意骗贷等行为,我部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系统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全部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280多个城市已实现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二)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去年以来,我部全面部署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将房地产开发企业9种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的10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我部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连续三次通报了96家违法违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还通报了14家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今年3月29日,我部召开了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又通报了近期各地查处的3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
(三)配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我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提供或协助提供首付贷、众筹买房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认真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融资业务的行为,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行为。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地方积极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提示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惯用和新出现的各种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五)指导地方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我部多次组织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围绕容易发生非法集资活动的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排查。指导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加强与金融、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落实对非法集资企业的惩处机制,坚决杜绝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领域蔓延。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发布提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国网财经)
头条热点
* 今天都有哪些大事 *
杭州|4月24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或转让。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房屋管理部门对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将自持商品房屋“以租代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销售的行为予以认定,并纳入“黑名单”,国土部门据此取消相关企业后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澎湃)
发改委 |4月25日,日前,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在北京表示,正采取产业转移升级和转型升级相结合等举措,缓解京津冀“大城市病”。何立峰透露,中国第一个跨行政区的五年发展规划,即京津冀协同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已编制出台。现在正编制京津冀空间发展规划,打破京津冀行政藩篱,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模式,推动协同发展。
经济参考报 |4月25日,经济参考报头版刊文称,我国楼市一直存在屡调屡涨现象,当前楼市仍存在一定的逆调控倾向。在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同时,有必要对交易双方进行严格的税收稽查、资金来源合法性检查,依据违法违规情节,实施严厉的管制及惩治措施。这或许会更有效地约束投机炒作行为,并对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惯性形成巨大震慑,显著减轻当前以住宅需求调节为主要特征的楼市调控压力。同时,还应根据住宅交易价格,实施差别化房地产税率,加强金融、税务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以资金交易合规性和税收行为合法性为两大支撑,努力缩小住宅投机炒作空间,以此推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一季度用人需求占比最大的是制造业,达到35.2%,制造业用人需求也同比增加9.3%,这是2015年以来制造业用人需求的首次季度同比正增长。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赖德认为,制造业用人需求增加,“这可能是经济回暖的信号”。(21世纪经济报道)
住建部|4月25日,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不要因为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库存不足,就说去库存任务即将结束或者完成了,当前的去库存任务依然很重。从数据上来说,我们的库存量依然很大,还有6.8亿多平方米。对大部分房屋供需比偏高的城市,尤其对库存积压严重的三四线城市来说,去库存任务依然艰巨。我国的楼市调控政策不会‘一刀切’,会采取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针对房价上涨明显的城市,后续调控可能继续加码。(中国经济周刊)
经济参考报 |4月25日,近日,上市房地产企业年报发布面临收尾。从整体业绩来看,期内房企的资产和收入规模普遍实现正增长。同时,房企利润率上涨,告别前几年“增收不增利”的普遍现象。业内人士认为,从今年一季度房地产行业开局来看,多项行业指标表现积极,预计年内房企的总体利润水平有望继续提高。(经济参考报)
央行|4月25日,中国央行公开市场将进行4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2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操作,200亿元28天期逆回购操作。央行公开市场今日将有400亿逆回购到期。此外,中国央行就7、14和28天期逆回购操作需求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