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成为国际化都市 合肥现在连晒衣服都不能任性了

发布日期::2017-05-08浏览次数:350

摘要: 为把合肥建成与南京、杭州相媲美的国际都市区,合肥市规划部门日前正式发布了系列导则,包括《合肥市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导则》、《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确保“城市立面和亮化环境整治”工作起点高、进度快、效果好。 导则在充分吸收沪宁杭等先发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合肥市情,对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提升提出指导性原则,分级分类从建筑外立面及附加设施、建筑色彩、材料运用三方面,运用改造前后对比图片阐释立面改造的具体整治做法,为实际操作提供指导。 洁墙面 要求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建筑整治等级不同,具体处



为把合肥建成与南京、杭州相媲美的国际都市区,合肥市规划部门日前正式发布了系列导则,包括《合肥市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导则》、《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确保“城市立面和亮化环境整治”工作起点高、进度快、效果好。


导则在充分吸收沪宁杭等先发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合肥市情,对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提升提出指导性原则,分级分类从建筑外立面及附加设施、建筑色彩、材料运用三方面,运用改造前后对比图片阐释立面改造的具体整治做法,为实际操作提供指导。


洁墙面


要求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建筑整治等级不同,具体处理方式不同。


整立面


对现状建筑外墙面、门、窗等进行整体整治,重点还包括空调、遮阳(雨)檐篷、防盗网、贴窗广告、一楼多招牌等问题。


理屋面


清理屋面垃圾、违建等,彻底解决屋面漏水问题,再通过平改坡、屋顶绿化等方式对现有第五立面进行美化改造,特别重要地区的建筑屋顶应特色化设计。




定基调


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将建筑风貌划分类型,进行风貌与色彩的引导。


提亮点


在建筑重要节点与部位进行精致设计、细致施工,在完善既有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适度通过“窗台花化、雨棚美化”等方式营造色彩丰富、层次多样的建筑环境景观。


楼体广告


以保持和恢复原建筑外立面形象为原则,禁止在墙体私自张贴广告字、小广告,引导楼体广告减量、规范设置。建筑外立面各类广告设施遵照现行合肥市地方标准《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规范》进行整治设计。同一面墙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单体墙面面积的30%,且商业建筑广告总面积占建筑沿街立面总面积的比例不宜超过20%。 如确需设置宣传字的情况下,要用立体发光字(离墙体约5公分左右),兼顾夜景亮化功能。




阳台窗台


沿街面阳台窗台外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建筑物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确保建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对于建筑物阳台窗台的整治应与建筑外墙面整治同步、协调进行。


晾晒衣架


沿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大道、风貌街区、重点区域均不允许沿街设置晾晒衣架。 其他区域可结合实际需要规范设置晾晒点,建议采取小型或阳台内置式为主,新增晾衣架应统一位置、形式和材质,并与原晾衣架保持协调统一。


建筑出入口


沿街小开间式商业门店,室外台阶应统一考虑,尽可能减少室内外高差,保证无障碍通行。应加强商业展示,突出通透性,严禁采用实体卷闸门,如有特殊防盗要求,也应采用镂空式卷闸门。


建筑物的集中式出入口、内部过道等公用部位不得安装店招店牌、空调外机支架、晾衣架、窗台花架、遮阳棚、雨棚等附加设施。


大型商业、办公等大体量建筑的出入口应独立设计申报,尽可能采用玻璃地弹门。




垂直绿化 沿街阳台窗台可部分设立花架


垂直绿化是指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攀援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铺贴于各种构筑物及其它空间结构上的绿化方式。《导则》提出,今后将合肥市垂直绿化分为外挂式、攀爬式、栽植式3类实施相应的整治措施。《导则》提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适当对建筑沿街立面的阳台、窗台等部分设立花架,选择适当植物进行绿化设计,对建筑屋顶进行绿化提升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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