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举国震撼,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来了
作者:黄生
这个周末,又有数个城市推出了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尤其是一个城市抛出了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给整个房地产行业带来巨大的冲击。
河北保定对一宗地进行拍卖,限制了最高竞拍地价,也限制了最高房屋销售价格,但是最震撼的是,购房者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买卖。
这算是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了,这将带来示范效应,除了过去的限购、限贷、限价政策,现在又开始了创新调控,那就是限卖,而且限卖的期限越来越长。
10年内不得卖出,如果这个政策推广到全国,那全国所有的炒房客都将哭晕在厕所了。
1、10年内不能卖出,那么投机炒房的基本绝迹了,因为持有十年,投机是不可能的,必须变成长期投资。
2、10年内不能卖出,那么杠杆的压力就会很大,因为杠杆的时间成本会很高,一旦资金压力大,不能随时卖出房产,那么买房前就要认真衡量。
3、10年内不能卖出,市场的变化会很大,谁也不能保证房地产上涨十年,因为十年时间很长,不确定性太长。
过去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极度繁荣,甚至可以说是泡沫很大,必须要让国人冷静下来,让国人恢复理性。
因此设定一定时间,不能卖出房产是对的,如果限卖的时间过短,比如两年,两年能不能让国人冷静下来,恢复理性,是很难的。
如果时间拉长,比如十年,在这段时间内,让房市经历牛熊周期,让国民看到房地产的上涨,也看到房地产的下跌。
那么国民对于房地产的情绪自然会恢复理性,不会只看到房地产永远上涨,这样一来,盲目的冲动就会大大降低,房地产泡沫就会大大得到抑制。
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推出这个如此严厉的调控政策呢?
1、因为北京限购严厉,大量资金进入了北京周边城市进行投机,周边城市房价纷纷大涨,如果不跟进调控,甚至推出创新的调控政策,恐难抑制房价。
2、保定特殊的地理位置,尤其涉及到中国的千年大计,必须要严格调控房价,不能妨碍千年大计的执行。
但是接下来的问题,中国是否会在更大范围内推广10年不得卖出的政策,一旦大面积推出这个政策,那么房地产将全面降温。
中国房地产调控,为什么成效不大,一个是货币政策需要及时跟进,二是因为地方政府有权自主制订调控政策,过于灵活变通。
如果货币政策收紧,房地产会得到压制,如果房地产调控政策制订权收归上面,然而根据各个城市的特点制订,而不是让地方政府自己制订,也会见到效果。
十年,一个轮回,中国民众对于房地产真的疯狂太久了,真的需要冷静十年,只有冷静十年,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疯狂了十年,却是实体经济失去的十年,也是国民迷失的十年,让我们沉静十年吧,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不仅仅只有房子,还有诗歌和理想!
最凶悍的楼市调控!比狠,我只服保定
今天,从河北保定传来一个大消息:住宅的限售期可以长达10年!
2017年3月23日,厦门首创“限售”政策,宣布新购商品房取得房产证之后满2年才能出售。随后,至少有成都、福州、青岛、广州等25个城市跟进,推出了类似的“限售”做法,时间长度一般为2到3年。
相比保定刚刚宣布的“限售”,上述26个城市都弱爆了:保定的禁售期是10年,此举如果普遍推行,将彻底打爆炒房者。
保定的这项政策仍在试验阶段,而且先在即将拍卖的“2017-30号”地块试行。这是一块以住宅为主的土地,位置非常好,下面是它的基本情况:
据媒体报道,“保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2017-30号宗地,专门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对竞拍规则做出严格约束,首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低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出让方式。这块土地的最高土地限价1100万元/亩;最高房屋销售限价13000元/平方米。
在这种“游戏规则”下,拍卖是这样的:
首先,在最高土地价格(1100万元/亩)范围内,大家竞相出高价,如果没有超出最高限价,则价高者获得土地。
如果到了最高土地限价的时候,仍然相持不下。则在最高房屋销售限价(130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比拼你能容忍的最低销售房价。比如有开发商在接受最高土地价格的同时,承诺每平米的房子只卖1元钱,那么恭喜你,土地归你了(也就是价低者得)。
拍卖规则还要求:上述土地建成房屋之后,必须全部出售,开发商无权保留。
也就是说,未来的新房价格肯定会比较划算,会引来大量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提出要求,购房者在获得房产证之后10年,才能转让。
提醒你注意一个细节:不是房屋交付使用10年之后,而是你到政府交税、办理完成房产证之后10年。政府已经想到了你会玩什么把戏,契税必须按时交纳,否则获得“自由身”的时间要无限期推后。
好了,怎么看待保定的“新房10年禁售期”?
第一,设置较长的禁售期,有利于挤出投机者,真正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中央精神。
由于住房是居民的私有财产,这样做有一个副作用:涉嫌限制了私有财产权,有违目前国家改革的大方向。而且,房屋是居民最大宗财产,遇到重大家庭变故的时候,卖房救命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建议出台限售政策的城市,都要设置“政府做市商”的制度,允许在“禁售期”内,当居民急需卖房的时候,政府可以接盘。接盘的价格,按照原出售价格的9成。
如果不愿意设立“政府做市商”制度,也可以设立特别印花税。持有时间越短的,交易时印花税越高。可以从30%起,逐步递减,到满10年归零。总之,要给特别需求的人一个变现的渠道,而不仅仅是一限了之,政府当甩手大爷,老百姓单方面承受巨大风险。
第二,限价制度下,应该有更完善的售房制度。
各地现在搞了很多限价房,让新房跟二手房价格倒挂。这些房子一上市就被抢购,由此产生了腐败问题。虽然上海首创了摇号销售的方式,但事实上仍然是粗糙的、难以实现真正公平的。
比如在抢购同一个楼盘时,购买二套房和购买首套房的,显然不能同等对待;有过购房记录的,跟没有购房记录的,也不能同等水平参与摇号。拖家带口的“首套房+首次购房”者,显然应该最优先。但谁来鉴别他们的资格,购房者的资格需要不需要公示?这些都是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政府决意让住宅回归居住属性,加强这种特殊商品的管制,那么就应该有更详细的规则,以及监督制度,甚至考虑恢复设立“房屋销售局”。否则,市场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乱象,千奇百怪的腐败。
第三,设置较长的禁售期(或特别印花税),很有可能成为大城市的普遍现象。
至少在北上广深,这种人多房少的城市,都应该设立禁售期,或者在持有时间不足而转让的时候征收特别印花税。上述政策不仅仅针对新房,所有的二手房在完成一次新的交易后,都应该自动设立禁售期。
由于雄安新区就设立在保定的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所以保定市区的这次房地产调控试验,显得尤为引人注目,未来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的可能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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