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新闻联播丨国土资源部:征地应先补偿后搬迁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发布日期::2017-05-24浏览次数:328

摘要: 编者按 海南:重大灾害自住住房损失可提取公积金;北京市住建委:3月26日前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销售;华夏幸福获华能信托30亿元永续债投资及15亿元增资;更多新闻热点,请您接着往下看: 1.国土资源部:征地应先补偿后搬迁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保障和维护



编者按


海南:重大灾害自住住房损失可提取公积金;北京市住建委:3月26日前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销售;华夏幸福获华能信托30亿元永续债投资及15亿元增资;更多新闻热点,请您接着往下看:


1.国土资源部:征地应先补偿后搬迁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利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国土资源部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果以及多年来土地管理实践成效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公告还表示,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意见稿提及,将“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纳入新条例。


意见稿内容显示,国家鼓励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腾退出的宅基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与宅基地使用权人协商回购,主要用于满足本集体内部的宅基地再分配,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利用。此外,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依法对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附着物进行登记。


此外,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农用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同时,意见稿明确提出,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2.海南:重大灾害自住住房损失可提取公积金


5月23日,据新华社报道,海南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对租房、重大灾害提取政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进行了规范。


记者获悉,根据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解读,缴存人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没有在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的,凭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已婚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及所租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可提取缴存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900元/月/人(10800元/年/人)的标准,且不得超过当年的实际房租支出。无房证明仅对证明出具日向前计算一个年度有效,租房提取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


此外,海南进一步明确重大灾害提取政策。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以及其他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失的,并列入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的住房受损名单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北京市住建委:3月26日前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销售


5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关于“3·26”商住新政的补充说明,明确于3月26日前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媒体此前报道,北京市于3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该措施自3月26日起执行。


根据最新的补充说明,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


此外,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同时,该补充说明指出,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出售业务,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


4.想买房先交百万元认筹金 扬州一楼盘被紧急“约谈”


这几日,一条关键词为“100万元认筹金”的帖子在扬州微信朋友圈热传,涉事楼盘为位于扬州西区的“金地酩悦”。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有三:提高买房门槛、加快回款速度、买房人自愿。扬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吴兆岭书记告诉记者,22日上午,他们的电话被“打爆”了,很多市民投诉反映此事。支队对此非常重视,当天下午就约谈了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虽说国家有关管理办法没有相关处罚性规定,但扬州当地出台的49号文件规定不得设置过高门槛。如果开发商我行我素,尽管没有法律依据,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5.上海十年首现房租下跌:一线房地产投资逻辑生变


上海房租出现了自金融危机以来的首次下跌。上海房屋租赁指数办公室的数据显示,上海房租结束了该指数连续90个月的上涨行情,从今年1月开始延续了下跌的态势。


根据今年4月份中原(上海)租金指数月报显示,4月中原(上海)租金指数为238.2点,环比小幅下滑1.09%,同比下滑4.38%,环比、同比跌幅均有所扩大,全市租金均价77.7元/平方米/月。


成交冻结,业主开始转售为租,据太平洋房屋闵行区域方面透露,该区域门店转售为租的客户最高达到30%。但“租金稳定、稍微下浮”。与此同时,上海近两年来拆违力度加大,回流二三线城市人数增加,导致租房需求减少。上海房租增速拐点首次领先房价拐点。


“房价暴涨缺乏基本面支撑,是造成这一局面的最直接原因。”一名金融界人士表示,当房价盲目过高时,租金无法跟涨,从而发出警告信号;反过来,经济的持续发展将为租金上涨提供支持,那些有基本面支持的房产将最先止跌甚至上升。


6.上周北京新房成交量环比上涨10.3% 仍在低位徘徊


据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市场研究院统计,2017年第20周(5月15日-5月21日),北京(楼盘)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共网签686套,虽然环比第19周上升10.3%,但市场整体成交依旧比较低迷,且持续在低位徘徊


7.华夏幸福获华能信托30亿元永续债投资及15亿元增资


5月23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获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30亿元永续债券投资,全资子公司江门市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获华能信托增资15亿元以及为下属公司香河孔雀郡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记者查阅公告获悉,华夏幸福拟与华能信托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本次交易涉及华能信托设立“华能信托·幸福基业永续债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并通过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向华夏幸福进行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为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用途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8.今年北京四环内严控新增建设用地


北京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政策再加码。近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2017年度绩效任务,明确将严格落实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其中,今年二环内将禁止新增建设用地,四环内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在业内看来,考虑到北京四环内存量地居多的格局,继续新增建设用地空间确实较小,与此同时,随着五环以外土地供应增加,未来北京房地产投资需求有望逐渐外溢。


据了解,今年市规划国土委将完成全市及各区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研究形成关于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的实施管理意见。此外,北京还将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设规模增量管控的意见”,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城六区人口规模和开发强度,同时还将编制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及通州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


9.福州今年计划供地1.6万亩 含住宅用地4740亩


近日,福州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按照计划,福州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1.59万亩,其中住宅用地4740亩。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相关数据,在计划供应的4740亩住宅用地中,福州市区住宅用地供应量为3840亩。其中,包含各类旧屋区、棚户区改造用地750亩、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490亩、保障性住房用地300亩、限价商品房用地300亩。


另外,除住宅用地之外,还供应商服用地225亩、工矿仓储用地3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40亩、交通运输用地549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0亩、特殊用地75亩。


按照计划,2017年度福州市市区,包含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00公顷,合计1.2万亩。马尾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63公顷,合计3945亩。


10.天津精武时隔两年再挂牌宅地 限价25.6亿元竞自持


5月23日,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西青区精武镇一宗住宅用地,起始总价22.49亿元,并设置最高限价25.6亿元。据了解,这也是精武镇近两年来首次出让宅地。


公告显示,该宗地位于西青区精武镇迎水南路以西,四至为:东至迎水南路,南至创新道,西至智兴路,北至创源道,该宗地内除1颗树木外现状已场清地平。


该宗地出让土地面积11.34万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小于等于1.8,绿地率不小于45%,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限高80米。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起始价为22.49亿元(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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