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政府官网9日晚发布限购细则 外地户籍购房需3年社保或纳税

发布日期::2017-06-11浏览次数:186

摘要:为贯彻落实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6月9日,三河政府官网发布《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表示,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并完善房地产调控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把房价稳定在2016年10月的水平上,确保环比不增长。同时,建立健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相关部门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6月9日,三河政府官网发布《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表示,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并完善房地产调控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把房价稳定在2016年10月的水平上,确保环比不增长。同时,建立健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对执行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问责。


具体执行上,意见要求,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地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1套住房,或者无法提供3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地购买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此外,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首次购买本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三年社保的规定,跟之前保定、廊坊相关政策一致,体现了环首都区域调控升级的紧迫程度。环京区域外来人口较多,社保三年可能会打乱其买房计划,对环京区域购房影响较大。严跃进指出,现有政策比较严厉,关键是需要去执行,后续还需警惕先买房再补交社保,或先买房,再补签约的问题。


三河市区位优势明显,地处首都东大门,西距天安门30公里、南距天津125公里、东到唐山121公里,其中,燕郊就隶属三河市。三河市与大厂回族自治县以及香河县,同属“北三县”。近年来,随着环京楼市的快速上涨,投资客的身影逐渐增多。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近期包括三河市在内,环京区域逐步收紧楼市调控政策,并形成了环京楼市调控“包围圈”。


5月15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外地人在环首都、环雄安购房须提供3年社保或纳税证明。


6月2日晚间,廊坊市的具体政策落地实施。《意见》划定廊坊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和文安县为限购区域。《意见》要求,该限购区域内,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这也是继3月21日出台住房限购政策之后,廊坊楼市出台的又一升级版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伴随着政策的全面紧缩和北京楼市的快速降温,环京楼市也于4月开始呈逐步降温趋势。


编辑:心机的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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